鞍山市检查地热水统一供水工作
6月4日,为贯彻落实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加强水资源保护促进节约型社会建设》的议案,市人大环资委、农经委检查组检查鞍山市地热水统一供水工作。检查组实地察看了千山倪家台地热水保护区统一供水实施情况,千山温泉职工疗养院地热水供暖改造情况,三冶温泉宾馆节水设施的安装和使用情况。
两年来,在市人大的依法监督下,市水利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辽宁省地下水资源保护条例》、《鞍山市地热水资源管理条例》,依法对地热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实施最严格的管理,使地热水资源的管理从分散到统一、从无序到有序,实现了地热水统一管理。封填无证地热水井66眼,收缴77眼。通过整合资源,新增供水能力4000立方米/日。通过保护地热水资源,千山倪家台地区的地热水静水位上升了8米。
第一,严格落实取水许可制度。市水利局开展取水许可证换发工作。对全市已取得取水许可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全面核查、重新登记、建立取水许可台账,明确取水量和取水用途。第二,加强节约用水的管理。一是对千山、汤岗子、东四方台地热水井安装智能IC卡水表38块,实时掌握每眼井的用水情况,对超正常用水单位及时告知,查找原因及时解决。二是推广节水设备。10个温泉游泳馆安装了循环净化加热设备,日节约地热水1200立方米。三是严格管控取水用途。严禁地热水直接用于供暖,使有限的地热水资源发挥更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如千山温泉职工疗养院和辽宁省工商管理培训中心原来冬季用地热水供暖,冬季日供暖用水量分别达到700立方米和450立方米。两家单位投资200万元在2014年供暖前取消了地热水供暖,分别改造成由市政供热供暖及燃油锅炉供暖,日节约地热水1150立方米。第三,实施统一供水工作。一是在全市不再审批新的地热水井,如确需建设新的地热水井,井权属政府所有,政府保证企业用水。二是老井报废更新改造后的地热水井,井权收归政府所有,在满足原老井单位的用水量的基础上,剩余水量由政府统一调配,用于统一供水。既实现了政府对地热水资源统一管理,又保障企业合法依规用水。第四,积极勘探新的地热水水源。在千山倪家台地热水保护区施工了2眼地热水探采结合井,新增加地热水日供水能力2000立方米。在海城东四方台地区施工3眼探采结合井,新增日供水能力2000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