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承诺制让企业审批真正“少跑路”
12月4日,辽宁(鞍山)激光科技产业园标准化厂房的办公室内,辽宁艾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朱海岛的心情格外舒畅。得益于鞍山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的实施,艾德光电项目大大节省了工期,入驻鞍山三个多月便完成了近万平方米厂房的施工装修,即将试生产。
“鞍山优质高效的营商环境让我们有些吃惊,这里果真是一片投资兴业的沃土。”朱海岛兴奋地表示,公司来鞍山投资真是选对了地方。
艾德光电高效落地建设的背后,是作为我省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试点的鞍山,积极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审批管理模式的落地实施。
“所谓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是指企业按照行政机关制定的企业投资项目信用承诺书,以书面形式承诺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标准规定实施项目建设,承诺‘在规定期限内达到许可条件办理行政许可’‘接受行政机关事中事后监管’,以及‘接受因失信受到的违约处罚’。”鞍山市发改委行政审批处处长刘哲介绍,鞍山推进承诺制,就是要打造企业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的良好投资环境。
刘哲进一步解释说,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图就像一棵大树,从立项到最后落地开工,各种审批环节相互串联,互为前置条件,一环通不过,环环受影响。
而鞍山探索承诺制,就是要把审批流程这棵“大树”砍倒放平,变部门审批“接力跑”为“同时跑”,变“企业跑”为“政府跑、中介跑、数据跑”,积极构建“政策引导、多评合一、先建后验、在线审批、综合监管”的企业投资项目管理新模式,全力打造一条鞍山版的投资审批“高铁”。
推动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必须在“承诺”二字上狠下功夫。为此,鞍山围绕可“承诺”审批事项以及违约承担的责任,开展了大量的调研并进行可行性论证。翻看刘哲办公桌上刚刚下发的《鞍山市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实施方案(试行)》,附在文件后部的十二大类、涵盖80余项承诺的合同(承诺书)占据了30页文件80%的篇幅,这些系统整理出的十二大类承诺合同(书),为沈阳经济区乃至其他区域推行承诺制提供了样板。
“翻看12个附件,针对不同的项目,我们企业需要选择并作出的书面承诺,一目了然,极大地方便了我们的审批承诺办理。”鞍山锅炉厂有限公司综合部部长程佳笑着说。正是得益于承诺制的实施,公司新上的水煤浆流化悬浮高效洁净燃烧系列新能源锅炉产业化项目至少可提前半年开始施工建设。
与传统的审批模式相比,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强调简化优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行政机关工作重心也由事前审批为主向事中事后监管为主转变。
为此,鞍山市明确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必须切实担负起监管主体责任,严格监管承诺期间企业施工建设及承诺事项办理情况。市审批局负责协调指导,各园区审批局负责具体实施,组织对承诺事项进行验收,出具相关验收意见,验收后符合要求的同意投产,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
同时,鞍山市还将加强信息公开,充分发挥信用记录在承诺制监管中的作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失信企业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将其列入失信企业“黑名单”,通过“信用鞍山”网站向社会公开,力争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制”。
据介绍,截至目前,鞍山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已在近50个项目中进行试点,市、县两级园区已全面试行。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必须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通过推进承诺制释放‘放管服’改革的制度红利,降低企业综合成本,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是我们践行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刘哲说,鞍山市将以完善承诺制为突破口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推实体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