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改革组合拳”激发振兴活力
鞍山“改革组合拳”激发振兴活力
6个重点领域100项改革事项中 已审议出台57项
8月25日,鞍山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六次全体(扩大)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进全市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等7个重要改革事项。至此,在鞍山市确立的今年全年6个重点领域100项改革事项中,目前已审议出台57项。这些改革事项的密集出台,正在转化为稳增长、调结构、促振兴新动力。
国务院第八督查组对鞍山市改革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将鞍山“以改革为统领、综合施策稳增长”经验上报国务院。
东北振兴发展,关键是解决体制机制问题。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归根结底靠改革。基于此,鞍山市委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勇于担当、敢于负责的精神,紧跟中央和省委改革部署加以抓紧落实,突出抓好制约鞍山发展的重大改革事项、群众期盼解决的民生改革事项、具有鞍山特色的创新性改革事项,以改革来统领振兴发展大局。鞍山市委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六个改革专项小组和市委改革办,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协调推进改革。
今年,鞍山市制定了100项重要改革事项计划目录,列出了改革方案出台的时间表,明确了牵头部门、配合部门及完成时限,并将完成改革工作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对完成不好和质量不高的改革事项挂牌督办,没有按时完成的改革事项约谈问责。
“质量不是100分,就是0分”。鞍山把提高改革质量放到重要位置,坚持速度服从质量。每一个改革方案的出台,都要经过鞍山市创建的“五步法”审核流程,做到层层审核、严格把关、有序推进。
第一步,由职责部门根据上级要求和本领域工作需要向专项小组提出改革方案。第二步,专项小组审议改革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关联性。第三步,改革办对专项小组上报的改革事项的起草依据、可行性等方面做进一步审查,将成熟方案提交改革专题会议讨论。第四步,召开专题会议,由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主持会议,相关专项小组组长参会,对改革方案进行全面系统研究。第五步,召开市委常委会议暨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讨论通过。
在已出台的57项改革事项中,主要聚焦经济社会重点领域,聚焦群众高度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破解体制性、结构性矛盾,激发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动力活力。
比如,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在全省率先完成市级权力清单改革,将依法保留的318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市公共行政服务大厅,实行“一口制”审批。完成省“三证合一”改革试点,上半年新注册各类市场主体1﹒5万户,比一季度增加2倍。鞍山市被列为省企业投资项目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城市。
再比如,推动开发园区体制机制创新。全面推行以下放行政审批权、财政管理权、岗位聘用权和强化绩效考评为主要内容的“三放权一考评”园区改革模式。今年前6个月,18个开发园区固定资产投资占全市73﹒1%,对全市经济增长贡献率达到63%。
还有,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意见》及配套文件,将市属国企脱钩转属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协调推进。已完成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市直国企资产总额从1415亿元增加到165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