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男子仨月内两次醉驾被抓
三个月内,一男子两次因醉酒驾车被鞍山交警查获。昨天,记者从鞍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了解到,截至发稿前,这名男子成为鞍山地区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因两次醉酒驾驶被警方查获的人,目前他已经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醉酒骑摩托车肇事
据交警事故处理大队办案民警介绍,今年6月初的一天下午4点多钟,1989年出生的男子赵某和朋友吃饭时喝了不少酒,平时酒量很好的赵某不以为然地骑着摩托车往家走。当他骑着摩托车来到千山区大孤山镇一铁路道口附近时,一辆摩托车逆行向赵某迎面冲过来,赵某来不及躲闪,与这辆摩托车撞在一起。
接到报警的事故处理民警到达现场时,立即闻到赵某身上有很浓的酒味儿,决定给他做酒精含量测试。经过检测,赵某体内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185.7毫克,属于醉酒驾驶。民警按照醉驾入刑的规定,给赵某办理了取保候审,驾驶证吊销一年。
取保期间二次醉驾
办案民警反复告诫赵某,取保候审期间和驾驶证被吊销期间,千万不能再开车了。令民警没想到的是,赵某并没有听进去,而是再次醉酒驾驶,还与一位出租车司机发生了口角。
8月下旬的一天,赵某在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骑着另一辆无牌摩托车,从五一路往六道街方向行驶,行驶到一处路口的时候,与一辆出租车险些撞在一起。随后,赵某与出租车司机发生口角吵了起来,两人互不相让。出租车司机闻到他身上有酒味儿,猜他肯定是喝多了,便立即报警。
民警到现场调查时,出租车司机告诉民警闻到赵某身上有酒味儿,民警按照事故处理的规定,立即给赵某进行抽血化验,结果赵某体内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108.2毫克,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民警在调取赵某的个人资料时发现,他是在驾驶证被吊销期间和取保候审期间,再一次醉酒驾驶。赵某成为鞍山地区两次醉酒驾车被抓的第一人。
两次醉驾被抓咋处罚
据办案民警介绍,正常情况下,一个人违法了,在取保候审期间,都会谨言慎微,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而赵某却在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内,两次因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查获,可谓是藐视法律的尊严。民警按照醉驾入刑的规定,给予其相应的处罚。
目前,赵某已经被批捕,正在等待法院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