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设重奖推动专利技术产业化 激发创新活力

28.02.2016  03:18

  2月26日,记者从鞍山市科技局获悉,首届鞍山市专利奖评奖已正式启动,并向全市征集参评项目。这是鞍山市首次设立政府专利奖,重奖对专利技术实施和产业化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其中重大发明专利奖励30万元。

  此次设立政府专利奖,目的就是有效提升鞍山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推动专利技术的实施和产业化,激发创新活力,激励专利转化,打造全市创新发展的新引擎。

  鞍山市专利奖设重大发明专利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每年评审一次,奖励金额分别为重大发明专利奖奖励人民币30万元,一等奖奖励人民币10万元,二等奖奖励人民币5万元,三等奖奖励人民币2万元。

  “专利奖”申报应具备以下条件:在评审当年1月1日前被授予中国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该专利法律状态稳定有效,不存在专利权属纠纷、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纠纷等问题,未被提起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该专利未获得中国专利奖项、辽宁省专利奖项和鞍山市专利奖项;该专利已在鞍山市实施,并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专利奖”的评审标准为,对在国家技术创新领域取得重大突破,在专利技术实施推广中取得巨大经济、社会效益的发明专利项目授予重大发明专利奖;对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发挥了重要作用,对促进本领域的技术进步与创新有突出贡献并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发明专利项目授予一等奖;对在技术创新或专利技术产业化中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专利项目授予二等奖;对在技术创新或专利技术产业化中取得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的专利项目授予三等奖。参选项目不符合重大发明专利奖评奖条件的,重大发明专利奖可以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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