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路边捡摞钱 两人义务看守(图)

13.03.2015  16:27

  路上躺个信封,里面有一叠钱,一位70岁的老汉看到后,担心是骗局,没敢捡,而是守在附近。后来老人又拉来一名男子,双方互相作证,并当场报警……昨天,台安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中队长李玉忠向记者介绍了这起捡钱事件。还好,在民警的帮助下,失主很快被找到了。

  前天上午8时10分许,台安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民警接到110指挥中心的指令,有人在县城东商业街北头一家大药房门前捡了好几千块钱。中队长李玉忠带领民警和队员迅速赶到现场。一位70来岁的老汉手中拿着一叠钱,对民警说:“我是刚刚路过这里,在路上捡到这些钱,我没有动过,现在把钱交给你们,我也就放心了。”一名50多岁的男子也过来说:“我是县司法局的,这位老人说的都是实情,当时就他一个人发现了钱。”

  原来,捡钱的老人叫苏尚仁,家住县三粮库附近,今年70岁,是一位退休老干部。当时他担心是街头骗术,发现钱后,没敢捡,而是守候在钱附近,后来他又找来在县司法局工作的一位男子,两人互相作证后才报警。从发现钱到民警赶到现场,仅六七分钟时间。

  李玉忠接过钱后,当着大伙的面数了几遍,一共是4580元。李玉忠首先向周围人询问是否见到过丢失钱款的人或者目击者,可是查询了20多分钟也没有结果。随后,李玉忠向110指挥中心报告情况,并告知如有报警丢失钱款的,让失主和他联系。同时,他安排两名队员继续在此处等候失主。

  上午10时15分许,巡特警大队接到110指挥中心的反馈信息:一位叫夏某某的老人报警称丢失了钱款,已向老人告知巡特警大队的联系电话。10分钟后,老人来到巡特警大队,找到李玉忠。因为现场和丢失的钱款中,没有一点儿失主的身份信息,所以如何确认失主的身份成了难题。李玉忠首先详细了解了夏某某现场丢失钱款的经过、丢失钱款的数额、钱款面额、丢失钱款的包装等情况,待一一确认后,又到县公安局指挥中心调监控录像,最终认定确实是夏某某丢的钱。

  原来,夏某某当时打车来到药房门口,给“的哥”车费后,将装钱的信封揣在怀里,下车后,走了大约10步远,信封就从身上掉到地上。夏某某没有察觉,直接进入药房。

  弄清事情经过后,民警将4580元现金如数还给失主夏某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