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醉汉无证骑车 撞上路边“面包”
14.08.2015 16:57
本文来源: 辽宁频道
一名40多岁的男子酒后,在没有驾驶证的情况下骑着摩托车回家,结果因为醉酒,撞上了停在路边的一辆小型面包车。前日,铁西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依法审理。
今年5月的一天晚上,男子大亮(化名)独自在铁西区某小饭店吃饭、饮酒。其间他喝了不少酒。当天晚上7点多,他离开饭店,并在没有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骑着一辆没有车牌、保险的摩托车回家。行驶至某处时,有一辆小型面包车停靠在路边,结果他操作不当,致使所驾驶的摩托车前部与小型面包车后部左侧相刮撞,造成两车损坏。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大亮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民警将其带至市中心医院进行提取血样,并送去检验。经鉴定,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60.7mg/100ml。
铁西法院认为,大亮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应依法惩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判处大亮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本文来源: 辽宁频道
14.08.2015 1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