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22人高速路上违法被处罚(图)
01.06.2015 12:38
本文来源: 辽宁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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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午,鞍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在沈海高速公路鞍山段甘泉服务区大连方向,设立专门导流区,依法检查过往车辆。一上午,有22人因为各种交通违法行为被警方处罚。
据了解,昨天上午的行动,是鞍山交警根据省交管局的统一部署开展的,共有42名警力参与了行动,10名巡特警持警用装备参与了行动。民警将过往车辆通过导流装置,引导到服务区后,逐车进行仔细检查。在检查中发现,超过规定期限没有检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比较普遍,有的车辆过期一个月,有的车辆过期半个月。司机的解释都是忘记了或是没有注意检车期限到了。依照规定,驾驶超过检验期限的车辆上路行驶,一次罚款200元,驾驶证一次记3分。
此外,昨天上午,还有部分司机忘记携带驾驶证或是行驶证,也被民警依法处罚50元,驾驶证一次记1分。忘带者有的是由于临时换车,临时借车,还有的是朋友之间换车开等。
民警提示有车一族,机动车到了规定的检验期,必须提前去检车。目前,鞍山地区的检车线可以提前90天检车,给提前检车创造了方便条件。机动车到了检验期限,车主没有及时检车,车辆管理系统会自动上锁,车辆的使用状态为非正常,如果出现什么问题,比如刮碰事故等,非正常的车辆一方将要承担责任,因此,千万别忘记检车。另外,驾驶员要随车携带行驶证和驾驶证,以备民警随时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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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2015 1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