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三部门集中发布11项惠残政策

22.05.2017  13:33

 

  本报讯  5月15日,朝阳市残联第二十七次全国助残日新闻发布会举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卫计委集中发布11项惠残政策,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

  会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3个方面的惠残政策。在医疗保险方面:二级及以上重度残疾人可选择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免缴医疗保险费,由政府部门全额补助。在养老保险方面,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可选择任意档次参保缴费,政府为其代缴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在就业再就业方面,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可参照高校毕业生享受相关就业补贴政策。

  市教育局发布5项惠残政策。一是全市实施从学前到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幼儿)15年免费教育,免收学杂费、课本费、住宿费,并提供生活补贴。二是对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实行全纳教育:轻度残疾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度残疾进入特教学校就读,重度残疾实行送教上门,并纳入学籍管理。三是全市在特殊教育学校启动建设2个资源中心、在普通随班就读学校建立23个资源教室项目。四是特殊教育学校免费为残疾学生提供教科书、就餐、洗理、被褥和校服等。五是计划出台《朝阳市特殊教育第二期提升计划实施方案》,将在建平县博爱学校和北票特殊教育学校建立学前部、高中部。

  市卫计委发布的3项惠残政策为:将康复综合评定等20项康复项目纳入新农合支付范围;将14岁以下儿童脑瘫纳入特殊病慢性病门诊补偿范围,补偿限额3000元;开展0至9周岁儿童人工耳蜗植入手术新农合补偿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