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南分局集全局之力开展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清查整顿工作

01.06.2015  18:08

2015年1月—5月,浑南分局对浑南区域内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清查,对环保措施未落实、久试不验、未经允许擅自生产等未执行“三同时”制度的建设项目进行清理整顿和依法查处,切实提高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率,消除环境风险隐患,为环境安全提供保障。

此次清查范围为2003年1月至2014年9月期间,区域内通过审批的所有建设项目。为保证此项工作取得实效,浑南分局集全局之力开展此项工作,并提出明确工作要求:

一是各工作组要针对建设项目进展情况、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情况等方面开展调查摸底工作。重点调查项目在选址、建设规模、生产工艺、主要环保设施运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等方面是否存在重大变更或环境风险隐患。

二是采取现场调查、询问相关人员、查阅相关资料等综合手段,做到清查工作详实不遗漏。

三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查实的各类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进行查处。对项目施工过程中未落实环评文件和环保部门审批意见要求及环境保护措施要求的,责令立即整改;对环评文件和环保部门审批意见要求的各项污染防治工程措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建设的,责令限期补建;对试生产期满后不申请进行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限期办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手续。

截止目前,浑南分局共清查企业2529家,其中,已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的有566家,因动迁等原因取消的有899家,在建设132家,未申请进行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擅自生产的有932家。我局对未验收擅自生产的单位下达了环境违法行为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办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手续,目前已有694家单位申请办理“三同时”验收手续。此次清查,切实提高了区域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率,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环境风险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