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开展千万亩经济林工程项目补助资金管理情况监督检查

18.06.2015  16:39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年度工作计划,省财政厅决定对法库、岫岩等15个县2014年千万亩经济林工程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内容包括财政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和工程项目管理情况。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主要检查:是否实行了专账核算;是否按政策要求及时下达和拨付资金,有无延压、滞拨资金的情况;采取资金直补方式的,是否通过“一卡通”或“一折通”将资金直接发放给建设主体;采取直接发放苗木的,是否对苗木实行了政府集中采购,是否建立了苗木领取、发放明细台账等。工程项目管理方面主要检查:是否按照省林业厅下达的造林计划组织项目实施;造林作业设计变更是否履行变更程序;造林作业面积是否与省林业厅下达的造林计划一致;是否按规定开展了工程项目验收工作;项目档案是否真实、完整等。

  为确保监督检查工作取得预期成效,省财政监督检查局制定了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并对全体参检人员进行了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政策和工程项目管理政策培训。培训会上,监督局对本次监督检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内容合法与程序合法并重,依法开展检查。要认真研究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和相关财政管理政策,严格按照《辽宁省财政厅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规程(试行)》要求,作好检查工作底稿,做到检查问题事实表述清楚,证据完整可靠,手续完备,确保财政监督工作的内容、形式和程序符合法定要求。二是资金管理与项目管理检查并重,确保检查内容完整。不仅要注重检查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合规性,还要注重检查工程项目管理和实施情况,认真检查相关项目的申报和批复、苗木的领取和发放、林地的种植和验收、后期管护和档案管理等工作开展情况,并充分利用外聘专家的GPS坐标定位技术,把检查工作做细做实。三是发现和纠正违纪问题与提出管理建议并重,切实服务于财政管理。不仅要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政策和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发现并纠正违法违纪问题,更要充分发挥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和视野宽广的特点,注重发现管理问题、剖析原因、提出管理建议,真正服务于财政管理,服务于基层单位和群众。四是廉洁自律,常抓不懈。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各项廉政规定,继续保持财政监督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自觉树立财政监督干部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