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部署21项重点任务打好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
我省渤海近岸海域生态环境现状如何?综合治理攻坚战怎么打?5月31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举行的新闻通报会上了解到,为打好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我省部署安排了四大类21项重点任务,力争到2020年底,实现国控入海河流消灭劣五类、全省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稳定达到80%以上等目标。
我省渤海近岸海域生态环境同我国其他海区类似,主要表现为海水富营养化、营养结构失衡等问题,且主要集中在江河入海口、入海排污口等陆源输入比较严重的区域。今年4月,省政府印发《辽宁省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把减排污作重点、扩容量当基础、防风险为底线,明确重点任务、时间表和路线图。省生态环境厅海洋生态处负责人表示,21项重点任务中,既有综合整治和风险防范任务,又有生态保护与修复任务,同时还有打基础管长远的制度体系建设,是针对渤海生态环境现状和突出问题进行的综合施策。
据介绍,《实施方案》涵盖大连、丹东、锦州、营口、盘锦、葫芦岛6个沿海城市,以沿渤海的大连市、锦州市、营口市、盘锦市、葫芦岛市为重点。四大类21项具体攻坚任务为:第一类为污染防治类,包括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海洋垃圾污染防治等九大任务,这是渤海综合治理的重点攻坚任务。第二类为整治修复类,包括划定并严守海洋生态保护红线、海岸带生态保护修复等4项任务,通过人工干预,加快推进受损海洋生态系统恢复。第三类为风险防范类,包括陆源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海上溢油风险防范等3项任务。第四类为体制机制建设类,包括建立与攻坚战相匹配的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立实施湾长制等5项任务,通过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渤海综合治理成果得到巩固。
“海洋生态环境问题,表现在海里,根子在陆上。”省生态环境厅海洋生态处负责人介绍,目前我省已开展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通过“查、测、溯、治”,全面摸清我省入海排污口底数,查清污染物来源,有效管控入海污染排放,确保入海排污口排放状况得到改善。目前排查工作处于卫星遥感和飞机航测的“一级排查”阶段,随后将开展现场人工徒步地毯式的“二级排查”,并适时开展查缺补漏式的核查。排查中将同步开展入海排污口水质水量监测,11月底前完成对所有入海排污口的监测,明年3月底前完成入海排污口的溯源,随后按照“一口一策”原则,分类推进入海排污口整治和规范化建设。
(责任编辑:冯庆洋) 作者:赵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