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省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施方案》

30.04.2015  06:25

  4月28日,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省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在全省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作出安排。

  《方案》要求,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快推进新一轮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对照“三严三实”要求,聚焦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着力解决“不严不实”问题,切实增强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努力在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上见实效,在守纪律讲规矩、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上见实效,在真抓实干、推进改革发展稳定上见实效。

  《方案》强调,开展专题教育,要强化问题导向,真正把自己摆进去,着力解决理想信念动摇、信仰迷茫、精神迷失,宗旨意识淡薄、忽视群众利益、漠视群众疾苦,党性修养缺失、不讲党性原则等问题;着力解决滥用权力、设租寻租,官商勾结、利益输送,不直面问题、不负责任、不敢担当,顶风违纪还在搞“四风”、不收敛不收手等问题;着力解决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党不忠诚、做人不老实,阳奉阴违、自行其是,心中无党纪、眼里无国法等问题,推动各级领导干部把“三严三实”作为修身做人用权律己的基本遵循、干事创业的行为准则,争做“三严三实”的好干部。

  《方案》要求,开展专题教育,要坚持知行合一,把学习教育和解决问题结合起来,做到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一起改,使专题教育的过程成为校正“不严不实”问题的过程;坚持以上率下,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形成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浓厚氛围;坚持从严从实,发扬讲认真的精神,贯穿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以严促深入、以严求实效,防止形式主义;坚持围绕大局、服务大局,把开展专题教育与落实好“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做好当前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与完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重点任务结合起来,以专题教育的成效凝聚起推进振兴发展的强大力量。

  《方案》提出,结合专题教育动员部署工作,县级以上党委(党组)书记要带头讲“三严三实”专题党课。党委(党组)中心组和内设机构党组织要开展“三严三实”专题学习研讨。要搞好先进典型学习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年底,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践行“三严三实”为主题,开好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要深入查摆问题,搞好党性分析,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方案》要求,要坚持教育与实践并重,坚持边学边查边改,坚持上下联动整改,搞好专项整治,严格正风肃纪,强化立规执纪,深入整治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松弛问题,深入整治“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问题,深入整治权力滥用、运行不规范问题,深入整治顶风违纪搞“四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

  《方案》明确,省委常委会带头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省政府党组、省政协党组结合各自实际开展专题教育。同时,对省级领导干部,市、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分层提出要求。这次专题教育不分批次、不划阶段、不设环节,不是一次活动,在全省各级机关、人民团体及其内设机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中层以上领导人员中开展,各级同步进行。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专题教育启动工作要在认真准备的基础上,于5月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