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要习惯在阳光下用权

27.01.2016  08:53

  “严以用权”不能在问责追责上网开一面,搞下不为例。否则各级领导机关就是用权不严。

  习近平总书记对干部作风建设提出的“三严三实”的要求,是一个统一而严密的整体,而“严以用权”是核心。仔细研究“三严三实”的要求,“严以修身、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不仅适用于党员干部,也适用一般大众,唯独“严以用权”是完全对党员干部讲的。因此,可以看出严以用权的针对性与重要性。领导干部要做到严以用权,要严自律、重他律、守法律。

  严以用权,严在自律。廉洁自律是对党员干部的终身要求。焦裕禄没有让自己的孩子坐过一次公车,杨善洲没有用公权为亲属办过一件私事。他们说,权力是党和人民给的,只能老老实实给人民办事。每个人都有享乐的欲望,尤其是面对种种诱惑的时候。作为领导干部,必须首先管住自己。要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常除非分之想,常修为政之德,恪守法纪底线,以廉洁自律构筑抵御歪风邪气的堡垒。要自觉遵守党纪国法,防微杜渐,自警自励,让廉洁自律成为一种习惯、一种自觉,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在强化领导干部自律的同时,还要重视他律。领导干部要习惯在“阳光”下用权,在“探照灯”下工作和生活,自觉接受组织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在监督制度日趋完善,监督手段日益先进,群众监督无处不在的情况下,干部要习惯并乐于接受监督,严以用权就会成为一种自觉,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就会形成。要突出监督重点,加强对重点领域、重要部门、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要进一步整合监督力量,充分发挥党内监督的制约功能,切实加强纪检监察与组织、人事、审计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增强监督合力。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三严三实”要求与深入整改“四风”结合起来,加强工作纪律、工作作风的常态化监督检查。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做到有案必查、有贪必肃、有腐必惩,努力纯洁党的肌体。

  有权必有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我们要本着对党的事业负责、对干部负责的态度,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要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要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充分发挥惩治的震慑作用。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坚持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不论什么人,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一查到底。要坚持正确用人导向,选好用好干部。要坚决查处不正之风,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各级领导干部是推进阜新转型振兴的领路人,是带领群众创造幸福生活的主心骨,一定要严以用权,心中有戒,才能不辱使命、不负重托,让权力造福人民。

  ———阜新市委书记张铁民在市委中心组集中学习会上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