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要言而有戒

12.11.2015  12:38

  中共中央近日印发的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一个突出特点就是,把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排在首位。 《条例》在“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一章中,依次对发表危害党的言论、妨碍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实施等违反政治纪律行为,作出了明确的处分规定。这充分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

  在党的全部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打头、管总的。守纪律首先要守政治纪律,讲规矩首先要讲政治规矩。作为党员干部,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必须以政治纪律为准绳,始终站在党的立场说话,始终与党同心同德,不但自己决不在群众中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决不公开发表与党中央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决不编造传播政治谣言以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而且面对有辱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要明辨是非,旗帜鲜明地加以制止。守纪律,这就是政治纪律;讲规矩,这就是政治规矩。

  是非不明,信口开河,说到底还是党性修养不够,理论功底不扎实造成的。只有具备扎实的理论功底,才能保持政治上清醒和坚定,敏锐地识别和判断各种错误的思潮和观点,也就不会跟着错误的东西跑,发表一些与党员干部身份不相符的言论。思想觉悟不会随着党龄增长而自然提高,党性修养也不会随着职务升迁而自然增强,而需要坚持不懈学习、终生付出努力。只有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有收获,才能在思想上明白入党为什么、当官为什么,明白什么是正确的、什么是错误的,明白什么是高尚的、什么是可耻的,进而做到言而有戒、行而有止。

  严明政治纪律不能停留在口头上,必须落实到行动中,体现在对党员干部的行为约束上。纠正和防止党员干部在公开场合讲话不注意影响的问题,必须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那些口无遮拦的党员干部,要及时打招呼,加以提醒,认真帮助;对不听招呼、我行我素、违反党的纪律的,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通过强有力的教育和执纪,促使党员干部敬畏法纪、敬畏组织,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风浪面前站直行稳。

  党员干部作为党在群众中的代言人,肩负组织的重托、发展的重任,会不会说话,说什么样的话,自然受到广大群众的高度关注。在公众场合,特别是面对群众,说话之前要三思而后言。党员干部言而有戒,不是不让说话,而是要知道说什么、怎么说、说给谁,明白自己所做的事情是否有益于党和人民的事业。□沈小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