颈椎病、鼠标手算职业病不?
本报讯(华商晨报掌中沈阳客户端主任记者闻英奇)根据辽宁省2014年度卫生计生与人群健康状况报告显示,2014年,全省职业健康体检人数为401458人。全省新发职业病人中,尘肺、急性中毒和慢性中毒居各病种发病人数前3位。
目前办公室一族多发病如颈椎病、鼠标手等并没有出现在职业病统计范围内。颈椎病、鼠标手是否会纳入到职业病范围内?昨日,记者邀请专家详解其中涉及的问题。
可称为职业病,但不受法律保护
当看到尘肺、中毒等时,让人觉得很陌生,对于办公室一族来说,颈椎病、鼠标手、电脑椎一类的常见病才是从他们口中常听到的“职业病”,这些怎么不在相关部门的职业病防治范畴内呢?
沈阳市劳动卫生职业病研究所主任医师孙金凯介绍,职业病由来已久,市民口中的职业病是指与职业有关的广义的职业病,泛指工作中因工作特性而间接导致的一系列疾病或行为习惯。
严格意义上的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如粉尘引起的尘肺病,纳入国家法律保护范围,像高血压、颈椎病这些因工作引起的疾病并没有纳入法律保护中。
孙金凯介绍,职业病是由于职业活动而产生的疾病,但并不是所有在工作中得的病都是职业病。
职业病必须是列在《职业病目录》中,有明确的职业相关关系,按照职业病诊断标准,由法定职业病诊断机构明确诊断的疾病。2013年我国已将医生与警察在工作中感染艾滋病纳入职业病范围内。评价职业病需要进行行业监测和工作环境监测,明确环境因素对人体造成疾病的影响,监测与界定都将是一个复杂且漫长的过程。
不排除未来纳入职业病保护范围
孙金凯告诉记者,国家法定的职业病目录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国内最早的职业病目录仅包含了14种职业病,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目录经历了多次调整,目前施行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是在2013年12月23日,由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包含了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等十大类132种。
有专家指出,在近年的职业病目录调整过程中,有国内的专家提出将鼠标手、颈椎病等办公室一族高发的疾病纳入职业病范畴,当时获得市民支持的呼声极高,但其中存在着难以化解的问题。
有专家指出,鉴定颈椎病、鼠标手是职业病有难度。除颈椎病直接症状外,还会引起头晕、交感神经受压迫等多种比较隐蔽的症状,并不容易发现。而且,和别的有毒有害物质引起的职业病不同,颈椎病的发病在许多办公群体、司机、教师中都很常见,而且因为娱乐方式的转变,许多人在下班后,仍旧会长时间静坐或低头上网或使用手机,长此以往引起的颈椎病很难将因娱乐和工作造成的损害加以区分,此外将颈椎病纳入法定职业病范畴,就意味着赔偿,那么面对如此普遍的颈椎病人群,赔偿起来将变成企业沉重的负担。
孙金凯认为,虽然目前颈椎病、鼠标手一类白领高发的疾病尚未纳入法定职业病范畴,但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对劳动者身心健康的保障会越来越全面,未来将颈椎病、鼠标手等办公室疾病纳入法定职业病内也是有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