颈椎病、鼠标手算职业病不?

07.03.2016  16:10

市民呼声极高,但鉴定有难度  很难将娱乐和工作造成的损害加以区分

根据辽宁省2014年度卫生计生与人群健康状况报告显示,2014年,全省职业健康体检人数为401458人。全省新发职业病人中,尘肺、急性中毒和慢性中毒居各病种发病人数前3位。

目前办公室一族多发病如颈椎病、鼠标手等并没有出现在职业病统计范围内。颈椎病、鼠标手是否会纳入到职业病范围内?昨日,记者邀请专家详解其中涉及的问题。

可称为职业病,但不受法律保护

当看到尘肺、中毒等时,让人觉得很陌生,对于办公室一族来说,颈椎病、鼠标手、电脑椎一类的常见病才是从他们口中常听到的“职业病”,这些怎么不在相关部门的职业病防治范畴内呢?

沈阳市劳动卫生职业病研究所主任医师孙金凯介绍,职业病由来已久,市民口中的职业病是指与职业有关的广义的职业病,泛指工作中因工作特性而间接导致的一系列疾病或行为习惯。

严格意义上的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如粉尘引起的尘肺病,纳入国家法律保护范围,像高血压、颈椎病这些因工作引起的疾病并没有纳入法律保护中。

孙金凯介绍,职业病是由于职业活动而产生的疾病,但并不是所有在工作中得的病都是职业病。

职业病必须是列在《职业病目录》中,有明确的职业相关关系,按照职业病诊断标准,由法定职业病诊断机构明确诊断的疾病。2013年我国已将医生与警察在工作中感染艾滋病纳入职业病范围内。评价职业病需要进行行业监测和工作环境监测,明确环境因素对人体造成疾病的影响,监测与界定都将是一个复杂且漫长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