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局 “三个进一步”深入推进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
今年以来,鞍山市食药监局深入推进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持续打击食品、保健食品市场存在的夸大产品功效、误导和欺骗消费者等违法违规行为,巩固整治成效,健全长效机制,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特别是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省食安办下发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整治工作的通知后,鞍山市食药监局力度不减,全面总结前期工作经验,强化“三个进一步”继续深入推动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取得更大成果。 9月份以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620人次,检查相关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873家次,立案查处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相关违法违规案件共计3件。
一是进一步压实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继续开展行政约谈工作,组织约谈辖区内涉及健康讲座、健康类产品营销等经营单位,树立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依法诚信经营,严把健康类产品质量关,杜绝非法会议营销行为,不销、不进、不存假冒伪劣产品,确保广大消费者尤其是老年人饮食安全。
二是进一步集中力量开展定点清查。以县(市)、城区中心城区为中心,辐射周边城乡结合部,延伸农村地区,充分发挥整治突击队作用,全面整治所有涉及老年人非法会议营销单位。发挥全市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整体功能,实行一岗双责、责任捆绑、奖惩关联。针对流动人口数量多、情况杂、流动性大、不易管理的特点,配合公安机关入户采集信息,对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做好登记,提高房主的安全责任意识;鼓励居民对相关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认真落实举报奖励制度。
三是进一步集结力量扩大宣传队伍。开展食品、保健食品知识讲座,逐户发放各类防范欺诈的宣传资料,把相关知识及警示案例宣传展板在社区内进行巡展,利用橱窗、板报、小黑板等载体以挂图、宣传口号等形式进行宣传;结合社区开展的各类活动,融入科普食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知识,扎实开展宣传活动。
四是进一步完善打击非法会议营销长效机制。制定《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机制》、《食品安全风险交流会商制度》、《信息上报制度》等规章制度。设立打击违法会议营销工作领导小组、投诉举报箱、举报电话、投诉举报便民联系卡等,使打击工作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