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工商局三措并施加强违法食品、保健食品虚假广告专项整治见成效

30.03.2018  20:21

   

    自去年10月1日开始,阜新市工商局严格按照市食安办《关于印发阜新市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方案的通知》精神,开展了为期半年的专项整治行动,收到了很好的效果。日前,在全市查处违法食品、保健食品广告专项整治新闻发布会上,市工商局副局长孙谦通报了前段整治情况,受到了与会领导及新闻媒体记者的认可和赞赏。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整治食品、保健食品违法广告是全面贯彻十九大精神,“一切以人民为中心”的需要,也是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需要,更是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省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四个最严“总体部署的需要。市工商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在第一时间组织召开了整治行动联席会议,并会同公安、文广科等六部门联合下发了《阜新市开展查处违法食品、保健品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整治目标、治理措施、职责分工等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建立了完善的运行机制和保障机制,从而,为做好做实专项整治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市工商局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传统媒体以及互联网、LED、微信、手机短信等新兴媒体,大力宣传专项整治的意义、目的以及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形式。与此同时,还利用工商红盾网,开展食品、保健品常识的科普宣传,增加消费者健康养生知识,提高辨别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达到“品质消费,美好生活”的目的。

三是突出重点,集中整治。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市工商局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强化对违法食品、保健食品广告的监管执法力度,重点查处未经审查擅自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违法食品、保健食品广告行为。食品广告中虚假宣传、夸大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效宣传等16种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还联合市公安局、食药监局等成员单位对市广播电视台、阜新日报社以及阜蒙县、彰武县、新邱区、清河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地新闻媒体加强督查,督促广告发布者切实履行广告审查责任,健全广告档案备案制度,依法履行查验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的义务和责任情况进行检查。在整治活动中,海州区、细河区、太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高新工商分局主动出击,集中整治,除对食品经营户进行广告宣传监管外,还不断加强对IP地址在我市境内的各主要门户网站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自设网站发布的保健食品广告的监测。细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区98家保健食品经营户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知识培训,现场发放《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公告》近百张,现场签订承诺书98份,并将《公告》张贴在主要街路和“一镇四办”。

据统计,在整治行动中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650人次,检查媒体发布单位7个,检查食品、保健食品经营户1287户次,检查大型商场、超市12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