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出台进一步加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意见
近日,大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推动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全面提升大连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和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满意度。
《意见》明确,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要坚持党政同责,属地管理,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食品安全工作;要全面总结创建工作经验,破解监管难题,巩固创建成果;要突出重点,积极创新,探索食品安全治理新模式、新机制、新举措,不断激发创建活力;要凝聚合力,着眼群众满意这一根本指标,切实加大群众参与力度,努力营造群众广泛参与、社会共管共治的良好氛围。
《意见》提出,2017年,要持续深化“十大支撑工程”,在总结创建经验的基础上,着力在食用农产品源头质量提升、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食品“三小”规范整治、食品安全示范建设、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提升、食品快速检验网络建设、基层监管所规范化建设、餐厨垃圾收集处置专项整治、宣传教育和社会共治、打击食品安全犯罪专项行动等方面求深化,形成经验。
同时,在严把创建标准的基础上,坚持突出问题导向,在地产食品质量全面提升、食品追溯体系建设、食品安全智慧监管、“一区一精品”建设、基层食品监管联动建设、一级批发市场建设启动、农贸批发市场规范化建设、餐饮食品安全持续提升、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建设、食品安全督导考核建设等“十大重点推进项目”上求提升,推动创建工作取得实质成效。
《意见》指出,2017年,大连市食品安全状况要持续稳定在较高水平,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全力完成创建工作各项任务,确保百姓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达70%以上,力争2018年上半年通过省、国家层面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