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发布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提出十一项硬要求 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须无缝衔接
制图/李晓军
□ 法制网记者 张维
“以‘零容忍’的举措惩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以持续的努力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关于食品安全问题,李克强总理曾明确承诺。
国务院办公厅今日发布《2016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以下简称《工作安排》),提了十一项硬要求。其中包括,督促地方政府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管理无缝衔接机制,制定对食品生产经营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的管理办法。
新农药残留标准千项
在食品安全的制度建设方面,《工作安排》提出,加快完善食品安全法规制度。全面宣传贯彻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好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
推动制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粮食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农药管理条例、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深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改革。推动加大食品掺假造假行为刑事责任追究力度。
健全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的任务也不少。根据《工作安排》,建立并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目录、地方标准目录。加快制修订一批重点食品安全标准和农药兽药残留标准。加快公布整合后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废止、修订其他相关食品标准。
建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调整、公布工作机制,加强标准跟踪评价,强化标准制定工作与监管执法工作的衔接。
实施加快完善我国农药残留标准体系的工作方案(2015—2020年),新制定农药残留标准1000项、兽药残留标准100项、农业行业标准300项。组织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工作安排》明确,加大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力度。采取完善标准、制定行为规范、建立追溯体系、加强市场抽检等措施,实行严格的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制度。
《工作安排》要求强化风险防控措施。研究建立风险等级评价体系,制定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推动实施分级监管。
企业责任约谈常态化
《工作安排》要求突出重点问题综合整治。制定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突出问题和监管措施清单。规范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的注册管理。继续加强对婴幼儿配方乳粉和婴幼儿辅助食品、乳制品、肉制品、白酒、调味面制品、食用植物油、食品添加剂等重点产品的监管。
着力整治非法添加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突出问题。规范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经营和互联网食品经营。
《工作安排》提出,严格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意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培训考核、风险自查、产品召回、全过程记录、应急处置等管理制度,加强覆盖生产经营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管控措施。实施食品进口商对境外企业审核制度,严格实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开展食品相关认证专项监督检查。
推动建立企业责任约谈常态化机制。督促和指导企业依法建立肉类、蔬菜、婴幼儿配方乳粉、白酒、食用植物油等重点产品追溯体系。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工作安排》要求保持严惩重处违法犯罪高压态势。以查处走私冻品、利用餐厨和屠宰加工废弃物加工食用油、互联网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等案件为重点,强化部门间、区域间案件移送、督办查办、联合惩处、信息发布等沟通协作。加强对违法线索、案件信息的系统分析,及时总结共性问题,依法严打行业“潜规则”。
乡镇监管员持证上岗
《工作安排》强调,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编制国家食品安全“十三五”规划,加大政策支持,强化保障措施。研究编制国家食品安全中长期战略规划,提出发展目标、重大任务、综合保障措施,明确实施步骤。推进重大信息化项目建设,加快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工程立项和平台建设,推进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建设,统一标准,互联互通,尽快实现食品安全信息互联共享。
出台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建设管理规范,探索建立乡镇监管员持证上岗制度。
《工作安排》强调,强化食品安全责任制,制定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督查考评力度,将食用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全面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范围,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相关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健全各级食品安全责任制,制定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严格食品安全责任追究,严肃追究失职渎职人员责任。
根据《工作安排》,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食品安全教育将纳入中小学相关课程。研究制定关于完善统一权威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