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约谈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
近年来,随着移动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和移动手机终端的普及,第三方交易平台不断推出网络订餐服务,这种新兴的互联网经营业态,便捷直观的网络订餐、送餐上门的消费方式给广大消费者提供餐饮消费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食品安全隐患。
“3.15”晚会网络订餐相关报道后,针对网络订餐存在的相关问题,沈阳、大连、鞍山、锦州、盘锦等市相继约谈了辖区内规模较大的“百度外卖”、“饿了么”、“美团外卖(大众点评)”等三家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地区负责人,并与各网络平台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
4月25日,辽宁省局集中约谈了“百度外卖”、“饿了么”、“美团外卖(大众点评)”三家大型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辽宁地区负责人,解读《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的指导意见》,明确第三方平台相关食品安全责任,为切实做好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如下:
一是要求网络平台要依法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地现场核查,严格审查入网经营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经营资质;
二是要求第三方平台对入网食品经营者在门户网页公布许可信息、量化分级等级、投诉举报电话、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相关信息;
三是要求第三方平台立即开展自查,对已入网餐饮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前期未经资质审查的,应暂停其入网经营,待资质完善并通过审查后再允许其入网经营,对一直不办理合法资质的入网餐饮单位,应对其做出强制下线处理,并及时将存在的问题报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四是要求第三方平台加强送餐过程管理,保证食品贮存、运输等符合规定;
五是建立协作机制,第三方平台每季度要将本平台入网餐饮单位名单报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并接受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督。
下一步,辽宁省局将进一步强化与外埠第三方平台的协作机制,积极推进数据互通。各级监管部门将及时根据日常巡查、第三方平台通报、投诉举报等渠道强化对无许可从事网络经营的餐饮黑加工点的查处力度,并对从事网络订餐餐饮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查处,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保障网络订餐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