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出台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
06.11.2015 17:53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及时发现、控制和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确保食品药品安全,营口市局联合市财政局出台了《营口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该《办法》共分7章25条,分别从总则、奖励条件、奖励标准、奖励范围、奖励程序、监督管理、附则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和说明。《办法》适用于市本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来信、走访、网络、电话等方式,举报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并依法作出处理后,根据举报人的申请,依据收缴的罚没额度予以相应物质及精神奖励的行为。《办法》包含了3个奖励等级,9种奖励范围。对举报违法制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生产加工“黑窝点”、“黑作坊”等人员,以及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举报人员,可提高奖励额度。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06.11.2015 1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