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食品销售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取得阶段性成效

11.07.2017  20:04

4月至7月,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沈阳、大连、辽阳、盘锦、抚顺等地区22家食品销售者开展食品销售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采用“食品销售重点抽检库+食用农产品重点抽检库+获证销售者库+N”的模式随机抽取大型销售企业5家,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4家,小型食品销售者12家。共检查项目2350项,对39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进行了抽查考试。检查过程中,对禽肉、水产品、预包装食品等进行监督抽检77批次样品。发现部分食品销售单位食品安全意识有待提高、部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未得到有效落实、经营过程风险控制不够、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规范化建设有待完善、个别食品经营者应急处置及食品安全意识较差、特殊食品销售项目未引起重视等问题。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汇总分析“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结果,进一步加强食品销售环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工作。一是及时督促落实整改要求,督促食品销售经营者针对存在问题认真整改,限时整改到位;二是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加强案件查处督查督办工作;三是各市要加强日常监管力度,按照风险管理的要求,落实监管责任;四是各市、区(县)局要按照年初工作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双随机监督检查工作,不断提高辽宁省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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