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局食品监督执法支队对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及大型餐饮单位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员开展集中培训

21.04.2016  18:15

为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宣传新《食品安全法》,切实保障阜新市公众饮食健康。4月11日、12日,阜新市食品监督执法支队分别对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及大型餐饮单位的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员开展了集中培训,共104人参加了培训。培训会上,重点围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现行法律法规要求、新《食品安全法》等内容进行授课辅导。对食堂、餐饮单位的主体责任、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设施设备要求等内容作了细致地讲解。进一步提高了食堂、餐饮单位负责人法纪观念,增强了依法、守法、诚信经营的责任意识,尤其是增强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分管领导就食堂、餐饮单位履行主体责任、预防夏季食物中毒以及严格管理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做到主体合法,依法、守法、诚信经营,违法法律规定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是要组织从业人员培训,认真学习食品安全知识,并建立培训档案,努力提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三是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严格管理,严格要求,落实责任,严防死守,确保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