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食药监局提醒市民慎食海虹
05.05.2016 08:52
本文来源: 新浪辽宁
眼下正是海鲜肥美的季节,然而,几天前却有报道称,秦皇岛市出现多例患者疑似食用海虹中毒入院。吃海虹也能中毒?海虹如何烹饪更安全?昨日,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提示:海虹体内有一种耐热的毒素,市民应注意谨慎食用海虹。
有报道称,从4月29日晚开始,秦皇岛市第一医院共接治五例食物中毒病人。这五位患者均表示在身体出现不适前,曾食用过海虹。初期症状均为口唇、手脚麻木,后期伴有恶心呕吐、头晕等症状,重症患者呼吸困难、四肢无力、伴有昏迷。目前,秦皇岛市已明确要求全市范围内禁止捕捞、销售和加工海虹,并开展检测和调查致病原因。据了解,海虹体内确实存有一种毒素,一般是因摄食的有毒单细胞藻类在体内富集形成的。这种毒素耐热,烹煮并不能有效消除,中毒严重者会危及生命。
省食药监局提醒,为了预防食用海虹中毒,市民在烹煮前应先除去其内脏,避免食用烹调汁液,且每次进食不宜过多。同时,市民应注意谨慎食用海虹。如因食用海虹出现上述症状,应立即前往医院就诊,并拨打辽宁省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热线12331报告。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 方月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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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5.2016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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