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饭店搞噱头挂雷人横幅“搞大你肚子”

05.02.2015  16:10

  “九块钱搞大你的肚子。 ”这是中山区北斗街一家饭店悬挂的条幅。昨日上午8点左右,市民裴先生上班路过此处,看到条幅内容后感觉“有创意,有噱头,就是少了点节操!”被采访的多名市民也认为饭店的宣传不妥。昨日10时许,记者来到这家饭店,发现条幅已被摘掉,店主表示,相关部门要求他们摘下条幅。

   饭店悬挂雷人条幅

  昨日上午,市民裴先生通过微博反映,他在中山区北斗街上看到一家饭店悬挂的条幅有些雷人。“九块钱搞大你的肚子。这广告有创意,有噱头,就是少了点节操! ”并附上了一张照片。虽然照片不是特别清晰,但条幅上的字基本可以看清――九块钱搞大你的肚子。

  裴先生告诉记者,他上班的路上需要经过面馆前的马路。“最近几天才发现的。第一感觉是一愣。需要反应一下才能想到是填饱肚子的意思。年轻人可能会比较容易接受,但是岁数大的人或思想保守的人,可能会觉得广告不太合适,有点过了。 ”裴先生说。

   雷人条幅已被摘下

  昨日10时许,记者来到网友反映的这家饭店,但横幅已经被摘下。店主表示,当天是饭店开张的第6天,之前5天,他们一直悬挂网友所见的条幅。“是从网上找的,觉得挺有新意的。 ”店主认为宣传语并无不妥。问及摘掉横幅的原因,店主表示,“综合执法说不让挂横幅,我们就给摘掉了。 ”

  随后,记者采访了附近多名看到过这条横幅的市民。有市民表示,在这样人流密集的公共场合悬挂如此博眼球的横幅,“着实有些影响市容。”一名年轻女市民表示,“‘搞大肚子’这样的说法,总觉得怪怪的,尤其是女性看起来更是怪怪的。 ”

   律师说法

  广告语允许有个性但应尊重公序良俗

  对此,辽宁仕鹏律师事务所刘甲明律师表示,广告允许有创意、有个性,但商业广告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并应尊重公共秩序与良好风俗,不宜与社会普遍认知与感受相抵触,否则,广告必然遭到社会否定性的评价与公权力部门的清理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