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车青年遇违法调头车后驶出120米撞桥身亡

14.10.2016  14:35

   谁担责?

  死者家属认为被告违法行为导致事故,被告认为肇事与调头无因果关系

  沈阳23岁青年马某,驾车行驶至路口正遇一辆车调头,双方虽然没有发生交通事故,但马某行驶出120余米后撞到了桥墩不幸身亡。

  马某父母认为,马某是因为紧急避险才死亡的,调头车辆应承担一定责任。调头车辆则认为双方没有剐碰,马某的死亡与自己调头没有因果关系。对此,交警认定马某超速驾车和车辆未年检,调头车辆属于违法调头。10月13日,铁西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直行车与调头车擦身而过

  案件发生于2015年11月14日23时6分。出生于1992年的马某驾驶现代轿车载着两个朋友沿铁西区揽军路由东向西行驶。揽军路位于二环西南高架桥下,由东向西车道位于桥下正中,有两排车道。

  马某驾车行驶到腾飞一街路口时,录像显示,就在马某驾车准备经过该路口时,有一辆轿车正沿揽军路由西向东行驶准备左转通过。当时,该轿车的车主吕某喝酒了,所以通过滴滴平台喊了代驾司机李某帮忙驾驶。

  由东向西车道在揽军路与腾飞一街路口交通岗的两侧都有两个大桥墩。李某沿有直行标线的车道行驶至路口时,左转向南行驶准备调头,其视线受桥墩影响无法看清直行车道是否有车辆。当车行驶到直行车道第一条车道后,可能李某发现了马某驾驶的直行车辆,稍微停了一下,马某驾车疾速在李某车头前面驶过,其行走路线被桥墩挡住了。虽然双方车辆没有发生剐碰,但通过慢放可以清楚看到马某所驾驶车辆尾部刹车灯亮了,而且其行走的路线有一点偏离。

  仅仅二三秒钟后,马某驾车行驶出120多米撞击到路边的桥墩上,造成车辆损坏,马某等三人受伤被困,随后马某等三人被救出送往医院进行急救,马某最终经抢救无效身亡。

   遇难司机父母打官司要赔偿

  交警调查发现,马某驾驶的车辆没有经过年检,而且时速为116公里,远远超过该路段60公里的限速。由于两车没有发生剐碰,交警初步认定马某驾车撞到桥墩属于单方事故,马某负全责。

  马某的父母看到了路口的实时监控录像,认为车祸与李某驾车违法调头有直接关系,遂向交警部门提出复议。今年3月21日,交警撤销原事故认定书,对交通事故责任没有予以认定,只认定了马某驾驶未年检车辆、超速行驶和李某左转调头属于违法行为。

  马某的父母认为,代驾司机违法调头的行为,造成马某因紧急避险导致死亡,遂将代驾司机李某、车主吕某、代驾公司、调头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起诉到铁西区人民法院,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等各项损失43万余元。

  被告认为没剐碰不应担责

  被告方表示,李某虽然违法调头了,但在马某驾车途经路口时李某的车停在现场,并没有行驶。同时,两辆车之间没有发生剐碰事故,录像上也没有看到马某驾驶的车辆有明显躲让的情况。另外,车辆是在经过路口120多米后发生车祸,从路口到发生车祸桥墩处没有监控录像,无法知道这期间车辆是否遇到其他干扰情况。因此,其死亡结果应由马某自行承担。

  法庭上,双方围绕违法调头与车祸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是否应承担责任,展开了举证和激烈的质证、辩论。双方均拒绝法庭调解。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庭审,法官袁秀飞宣判休庭,择日另行宣判。

  沈阳晚报、沈阳网主任记者 王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