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证新规出台 驾驶证可异地补领换领审验
为完善配套制度,公安部近日修改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以规章形式细化固化改革措施,该规定将于今年4月1日施行。同时,公安部、交通运输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确保各项改革措施有效落实。两项新规有哪些变化?本报为您解读。
聚焦1
驾驶证可异地补领换领审验
据辽宁省公安部门介绍,新规实施后,将全面取消异地限制,流动人员跨省跨市办证更加方便。在原来放开小型汽车、摩托车驾驶证异地申请领证的基础上,新规将全面放开所有车型驾驶证异地申请、异地考试,申请人持身份证和居住证即可在居住地申领驾驶证,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值得关注的是,新规还全面放开驾驶证异地补领、换领、审验。这意味着,驾驶人持身份证即可在全国范围内办理补换证、审证业务,从而实现了信息异地流转、业务就地办理,数据内部传递等。
聚焦2
每年体检年龄调至70周岁
调整定期体检制度,惠及700多万老龄驾驶人。适应老年人身体条件改善的状况,公安部参考其他国家的做法,新规将每年体检年龄由60周岁调整为70周岁。该项措施施行后,将惠及700多万60至70周岁的老年驾驶人。同时,对未按期体检驾驶证被注销的,可享受救济政策,即按规定体检并提交证明后,可以直接恢复驾驶资格。新规实施前,因未体检被注销驾驶证,且驾驶证在有效期内或者超过有效期不满一年的,按规定体检并提交证明后,可以一并享受救济政策。
聚焦3
境外证换国内证需考试
针对一些人员伪造境外驾驶证,或者取得境外“速成”驾驶证,换领我国驾驶证的问题。公安部借鉴其他国家通行做法,新部令进一步严格规范了持境外驾驶证换证制度。境外驾驶证换领我国驾驶证时,公安机关将启动出入境记录核查程序。对长期在国外生活居住的我国内地居民和境外驾驶人,持境外驾驶证换领国内驾驶证的,应当考试科目一,申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还应当考试科目三。我国内地居民取得境外驾驶证时,在核发国家或地区连续居留不足3个月的,换领我国驾驶证时,需要参加全部科目考试。
聚焦4
设全国统一计时培训系统
据了解,为强化培训管理,培养安全文明合格驾驶。通知要求,驾校要落实培训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培训大纲规定的培训学时、内容进行培训,突出安全驾驶、文明行车意识的培养。建设和使用全国统一标准的计时培训系统,严厉打击学时造假行为,发现驾校减少培训内容和学时、伪造或篡改培训系统数据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责令停业整顿,严重的将吊销经营许可。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将组织修订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进一步调整优化培训、考试内容和规定学时、里程,引导建立一整套融知识、技能、意识、安全为一体的驾驶规范化教学体系。
推行大型客货车职业化教育培训,利用大专院校优质教育资源,提升重点驾驶人文化素质和职业素养,接受驾驶职业教育的学生,取得小型汽车驾驶证一年后,可以申请大型客车或者牵引车驾驶证,申请时年龄不得低于20周岁。新规进一步严格了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严格了境外驾驶证换证制度,规范了职业教育培训制度,着力提升新驾驶人的安全文明意识和驾驶操作技能。
聚焦5
残疾人考驾驶证条件放宽
新规实施后,进一步放宽残疾人驾车条件。2003年以来,公安部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先后放开左下肢、右下肢、双下肢以及听力障碍人员驾驶汽车的条件,已为7.4万名残疾人发放了驾驶证。随着残疾人驾车制度的完善、车辆改装技术的进步。通过借鉴国外相关成熟做法,公安部与残疾人联合会、卫计委等部门,进一步放宽了上肢残疾人、单眼视障人员驾车条件。上肢残疾人一只手掌缺失,另一只手符合规定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允许驾驶安装有专门辅助装置的小型汽车。左手符合规定,右手手掌完整但手指缺失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单眼视障人员优眼视力达到5.0以上,水平视野达到150度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