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车撞人离去 也算肇事逃逸罚款2000元拘留15天

30.11.2015  06:37

  本报讯(沈阳日报、沈阳网记者吕良德)一名骑车人将行人撞伤送至医院后逃离,皇姑交警大队历时8天追踪,于11月26日将骑车人抓获。

  11月17日,皇姑交警大队接到报案称,当天16时许,金某(女,63岁)在皇姑区苍山路锦水街被一辆自行车撞伤,骑车人打车将金某送到龙江医院,听说金某受伤较重需要一大笔医疗费,便仓皇从医院后门离去。由于金某年龄较大,事故发生后没有立即报警,也没有留下肇事人的相关信息。

  民警通过走访群众寻找目击者,查找可能拉过伤者去医院的出租车,调取肇事地点周围地区的监控视频,锁定了居住在肇事地点附近某小区的居民李某(男,60岁),并于11月26日将其抓获。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骑自行车撞人后逃匿的也是肇事逃逸。肇事者除赔偿伤者的医疗费用外,致人轻伤者处2000元罚款,行政拘留15天;致人重伤者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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