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错车道被罚一个认错一个叫屈

13.01.2015  17:42

  

  

  昨日下午,本报记者跟随沈阳铁西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朱丽伟、辅警吕礁岩对辖区内的“十大交通陋习”进行治理,两名骑车人被罚款,态度却不同。

  他们说“交警也是为我们安全”

  时间:下午1时10分

  地点:铁西区云峰街建设大路

  现象:一辆电动车行驶在机动车道上,车上两名20多岁的男子一边行驶一边聊天,看到交警想调头逃跑,已经来不及了。两人称电动车没有上牌,“我们要去前边办点事,这是老板的车。 ”

  “非标车是禁止上路的,而且还在机动车道上行驶,还涉及二人共乘,涉及多项违法行为。”交警对二人说服教育后,进行了罚款。

  骑车人一再地承认错误,“被记者拍照太不好意思了,这次抱着侥幸心理,以为不会遇到交警,以后一定遵章守法,其实细想想交警也是为了我们的安全考虑。 ”

  记者王洋摄

  他辩解“这怎么能是我的错”

  时间:下午2时15分

  地点:云峰街北二路

  现象:一名中年男子骑着一辆电动车行驶在机动车道上,在机动车间穿梭,而他的左手边就是两米多宽的人行道。交警将他拦住,还没等交警说话,他就开始为自己辩解: “那边有车挡着,我上不去人行道,我着急办事,这怎么能是我的错?”

  交警朱丽伟说,非机动车进入机动车道行驶,随意穿行,交通事故时有发生。因为电动车缺少有效的保护,发生事故后,驾驶人往往受伤严重。按照规定,交警对这名男子进行了罚款。

  记者王洋摄

  专家说法

  张学本(辽宁大学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保障路权平等才能真正破解“中国式过马路”

  中国人素质正在逐步提高,但仍有部分人过马路时存在从众心理,觉得别人都走了,自己再等的话就是傻帽。大家抱着同样的想法,就造成了红绿灯虚设的情景,所以还需要再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让行人逐渐养成规矩。

  而规矩的养成不是一朝一夕的,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要多方努力。交管部门的治理十分必要,但只靠交警治理,起到的效果只能是短期的,不能彻底解决,只有人们自觉遵守,约束才有意义。

  另外,要破解“中国式过马路”,政府的资源配置要更人性化,应当充分保障行人享有平等的路权。提供立法保障的同时,更应该通过技术手段保障,如注重科学的城市规划、采用人性化的交通设施、改进交通信号灯的设置布局、修建更多的行人天桥和地下通道等。只有人行道和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规划好,各行其道,充分保障出行的安全便利,才能杜绝行人和非机动车“十大陋习”。

  同时,也应当合理规范行人路权的行使。对于不法行为,应当严格依法办事,加强对行人违章闯红灯的执法力度,充分发挥法规的预防功能,通过法律的严肃性来培养行人守法的自觉性。

  A04、A05版稿件除署名外由记者于海涛宫雪梁闯闫尚陈靖姝吕洋靳丹首席记者胡月梅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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