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高校农村专项招生计划近期公布
今年,教育部全面部署2015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有关工作,继续实施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继续实施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继续实施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多措并举畅通农村和贫困地区学子纵向流动渠道,符合条件的考生能够在高考中获得一定优惠。4月7日,辽宁省教育厅转发了教育部通知。
此次教育部公布的专项计划,分为三种层次:一是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即国家专项计划),安排招生计划5万名,由中央部门高校和地方“211工程”高校为主的本科一批招生学校承担,实施区域为832个贫困县以及重点高校录取比例相对较低的河南、甘肃等10省区;二是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即高校专项计划),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承担,招生计划不少于学校本科招生规模的2%,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及县以下优秀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三是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即地方专项计划),由各省(区、市)本地所属重点高校承担,招生计划原则上不少于有关高校本科一批招生规模的3%,实施区域、报考条件和招生办法由各省(区、市)确定。
据了解,辽宁省有辽宁大学、中国医科大学、东北财经大学等25所在本科第一批招生的院校设立辽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面向全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考生招生,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得到一本线下20分的录取优惠。此外,去年,辽宁省可以获得这项优惠政策的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共有15个,包括朝阳、建平、喀左、北票、凌源、建昌、义县、阜新、彰武、康平、岫岩、桓仁、清原、新宾、西丰。根据规定,专项计划志愿填报纳入全省统一高考志愿填报工作。专项计划一般单设录取批次,采用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今年辽宁省农村专项招生计划的具体实施方案、各校简章,将于近期向社会公布。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 丁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