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省委高校工委)2016年工作要点
2016年全省教育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省委“五个必须”的时代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紧围绕提高教育质量这一战略主题,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持改革创新、坚持统筹协调、坚持共享发展,以加强依法治教为可靠保障,以加强党的建设为坚强保证,完善教育治理体系,提高教育治理能力,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为辽宁新一轮振兴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一、 加强党的建设,为推进教育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1. 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继续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推动践行“三严三实”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继续加强厅机关干部思想政治、从政能力、工作作风和文化建设,强化干部培训工作。
2. 加强高校党的建设。按照省委部署,做好省(部)属高校党组织隶属关系调整工作,评选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创新奖,实施共产党员先锋工程,培训基层党务工作者,做好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实行省属高校党委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落实高校党委工作半年报告制度,开展党建理论研究。
3. 加强高校领导班子建设。配合省委组织部配齐配强省属高校领导班子,选好配强委属、高职高专领导班子,加大力度选派民办高校党组织负责人。认真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并完善制度体系,建立高校主要领导同志学术研究备案管理制度。
4. 加强高校统战工作。贯彻落实第二次全国高校统战工作会议精神,研制落实中央统战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统战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和省委统战部共同筹备召开全省高校统战工作会议,开展建言献策活动和与地方单位结对共建活动,落实省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的实施意见。
5. 着力推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好“两个责任”,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聚焦主业查办案件,做好监督、执纪和问责工作,有责必追,有案必查,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6. 开展教育政风行风建设。强化对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落实的督查督办,办理好建议、提案,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教育政策、重大举措的宣传和舆情监测,健全紧急情况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处置突发事件。研制省属高校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并实施考核,建立高校办学条件年度核查(或抽查)机制,加强审计监督,提升后勤、基本建设、招生、人事、科研等管理水平。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继续治理“三乱”。
7. 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和谐安全稳定。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开展学校及周边的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工作和消防、交通安全、校园周边环境等专项整治,强化学校安全预防,强化应急值守,安全事故(件)信息即发即报,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创建活动。
二、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提高教育质量
8. 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落细落小落实,加强中小学生养成教育,加强校风校训建设,加强文明校园建设,以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为重点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组织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学校创建和校园心理剧展评等活动。加强和改进职业教育德育工作,深化德育课程改革。实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创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质量提升、网络文化建设、宣传思想工作队伍建设等计划,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推动学雷锋活动机制化、常态化,表彰优秀大学生,开展思政课教师、辅导员、宣传干部培训和能力大赛并遴选精品项目,强化敏感时期、事件管理,强化阵地意识,维护高校政治稳定。
9. 切实加强学校体育美育工作。牢固树立“健康第一”教育理念,严格执行每天锻炼一小时的规定,确保开齐、开足体育课时。加强校园足球特色校和试点县(区)质量监测和动态管理,举办形式多样的大中小学生体育竞赛活动。遴选百所美育特色学校,组织参加全国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开展中小学生合唱团、器乐团比赛活动,继续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加强国防教育。
10. 深化课程教学改革。修订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加强劳动教育、科技教育,稳步推进中小学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开展义务教育增值评价。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课程体系,研制学科基地及精品课程遴选方案,稳步推进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工作,加强学生社团工作。实施国家中、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积极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稳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组织开展职业教育技能大赛。
11. 完善高校人才培养机制。推进基于精品开放课程、在线学习平台的跨校修读课程、学分互认工作,力推百门跨校修读课程。加强研究生课程体系建设,设立研究生精品共享课50门,建设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示范基地、教学案例库。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动30个高校与行业、企业、科研院所联合培养研究生项目,创设10个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抽检硕士学位论文1700篇 。
12. 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启动20个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90个实践教育基地、5个创业项目选育基地建设,组织开展3000项大创计划项目、20项竞赛,引导学生提高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
13. 加强学科建设工作。根据国务院《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精神,推动省内高校以一流为目标,凝练学科方向,汇集优质教育资源,提高学科建设整体水平。加强对77个一流特色学科建设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考核及动态调整。
14. 加强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提升幼儿园教师教学实践能力,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加强职业教育“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组织实施职业院校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培训及企业实践,遴选职业教育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和本科教学名师,组织教改立项。积极争取省财政支持,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实施高校高端人才队伍建设工程。
15. 推进语言文字工作。做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与督导工作。继续在大中小学开展中华经典诵写讲行动系列活动,做好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提升和集中展示工作。
三、 坚持改革创新,不断为教育事业发展注入动力
16. 实施教育事业“十三五”规划、教育综合改革方案。强化政策协调,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有机结合、良性互动,及时总结教育改革发展的经验;实施高等教育服务辽宁新一轮振兴行动计划(2016-2018年),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17. 深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适时向社会发布教育部备案后的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组织好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和对口升学考试招生工作,逐步扩大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注册入学试点范围。
18. 推动本科高校转型发展。研制高校、专业转型评价标准,再遴选确定一批转型发展试点高校、专业,形成试点先行、示范引路、全面带动的发展格局。
19. 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开展国家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试点,落实和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建立省属高校半年、年度定期报告工作的制度。进一步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加强对高校重大事项监管。加快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推进依法评价,建立科学、规范、公正的教育评价制度。
20.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实施教育部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落实中央“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精神,推动各市教育局、省属高校加强法治工作机构建设,尽快形成一支以专职为主、兼职为辅的专兼结合法治工作队伍,开展各类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合法性审查工作,开展厅机关、各市教育局法治骨干人员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培训,完善高校章程并建立实施监督机制,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21. 完善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制定、完善并逐步提高区域内各级学校学生人均经费基本标准和学生人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建立义务教育阶段教育经费可携带支持机制,加大对贫困地区教育经费支持力度。建立经费管理新模式,增强经费分配的科学性与约束性,推行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完善经费使用内部稽核、控制制度。强化资金监管责任,建立结果导向的绩效评价机制。
22. 加强教育督导。继续开展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省级督导评估和申报国家认定工作,省级审核13个、验收20个,申报国家认定20个左右。制定并实施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专项督导方案,完善督学责任区建设,推动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建设,监测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并颁布2015年度白皮书。
23. 推进教育国际化进程。实施中国政府奖学金和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项目,支持高校设立校级奖学金,扩大留学生规模。组织实施国家、省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等项目,加强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监管。支持有条件的学校开展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严格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及项目管理,推动境外办学。做好汉语国际推广工作。
四、 坚持协调发展,优化教育布局结构
24. 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实施二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逐步建立普惠性幼儿园生均成本分担机制,推动各地出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奖补办法,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农村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普惠性幼儿园学位覆盖率达到65%以上。规划学前教育发展布局并纳入控详规划,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做好中央财政学前教育专项资金检查工作,对幼儿园评估定级分类管理,加强教师培训,推进“学习故事”试点,提高保教质量。
25.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健全考核机制,推进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建设。加强宏观指导,做好中小学招生工作。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管理。
26. 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水平。规范省示范高中、省特色高中管理,遴选10所左右教育教学改革典型学校,提升一般普通高中教学质量。进一步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布局结构调整,积极拓展职业教育生源渠道,优化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例。
27. 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加强职业院校内涵建设,开展各层次职业教育一体化分段培养试点,继续实施示范性职业院校和省级示范专业(群)建设。做好省级职业教育创新型实训基地建设和首批项目验收,推进省级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推进职业院校信息化基础环境建设,加快数字教学资源建设。
28. 整合高等教育资源配置。落实省部会商纪要意见,规划论证高水平大学的建设,推进不同层次强校建设,编制高校学科专业改革发展方案等,建立高等教育结构调整运行机制,推进新一轮省政府与国家部委、中直企业共建我省原部委属高校工作。发挥高校招生计划杠杆作用,扩大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安排好中职升本、专升本等改革项目计划,高职分类招生计划占高职计划总数的60%。
29. 优化专业结构。发布建议高校暂缓申请增设专业“负面清单”,调减或暂停安排办学水平不高专业的招生计划,开展新设专业的评估,公布2015年专业综合评价结果,推动高校树立质量主体意识,加大专业结构调整力度,逐步实现人才培养与人才需求间的动态平衡和良性互动,健全年度质量报告发布制度。
30. 大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实省政府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的意见,继续建设重大科技平台和协同创新中心,组织高校对接服务三次产业,加强技术转移服务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大学科技园作用,举办5次大型产学研合作对接会,建立2个高校—城市研究院,建设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网络平台,建设10个战略研究中心和新型智库。
31. 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将民办教育发展纳入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完善民办高校年检机制,继续规范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办学行为。
32. 发展继续教育。加强分类指导,推进成人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由一般性学历教育逐步向以职业教育为主转变,推动职业院校广泛开展技能培训。组织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活动,搭建成人高等教育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农民学历继续教育。
五、 坚持共享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及子女接受教育的权利
33. 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做好省内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推广“一校带多校”的教学和教研组织模式,充分发挥名师的示范和辐射作用,鼓励名校带动薄弱学校。推进网络学习空间建设,推动教学理念、教学方式和教学内容改革。
34. 保障特殊群体平等接受教育。继续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支持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协调相关部门逐一核实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相关信息,按照“一人一案”的要求,通过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殊学校就读和送教上门等方式逐步解决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问题。探索有效的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服务模式,继续做好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
35. 加强民族教育。贯彻落实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意见,提高少数民族双语教育水平,强化内地民族班教育管理服务,在中小学开展民族团结教育。
36. 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不断完善资助方式,扩大资助范围,提高资助实效,开展精准资助,确保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政策应有的经济资助。
37. 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三通工程”建设,实现宽带网络校校通覆盖率达到65%以上,优质资源班班通覆盖率达到60%以上,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覆盖率达到50%以上的目标。统筹推进教育资源和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强信息化教学资源建设与共享,推动管理系统全面应用与大数据服务,完成省级教育数据中心项目建设,强化教育信息化建设保障机制。
38. 拓宽大学生就业渠道。促进高校全程抓就业创业,加强就业指导服务,编制发布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强化就业预警和反馈作用。积极引导毕业生到二、三线城市和基层岗位就业,完善大学生征兵工作体制机制,继续实施困难家庭毕业生就业援助工程,落实以创业带动就业战略,加强创业指导和孵化体系建设,引导和扶持更多大学生自主创业。
39. 提高教育事业支持服务水平。关心关怀离退休干部,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开展教育扶贫,推进省级教育智库建设,广泛募集教育基金,做好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开展基础教育装备、中小学图书馆建设与应用工作,做好教材的征订、发行及结算,严格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工作并加强使用情况监测,深入推进基础教育质量监测评价工作,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和普通话水平测试,推进省内高校有效发明专利成果的转化应用,完善学生体育比赛制度和保障机制,提高厅机关后勤工作服务水平,提升厅直属学校教育教学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