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创业享税收优惠程序简化
16.03.2015 12:10
本文来源: 地方税务局
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享受创业就业税收优惠将更简单更便捷。记者15日从税务部门了解到,近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民政部等5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问题的补充公告》,进一步简化纳税人享受创业就业税收政策的条件和程序,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享受税收优惠不再需要领取《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仅凭《就业创业证》即可拿到真金白银。
以前高校毕业生要想享受创业就业税收优惠,需要先凭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经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实认定,取得《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再向创业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就业失业登记证》,部分毕业生因为程序繁琐而放弃享受税收优惠。补充公告取消了申领《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这一前提条件,同时还简化了申领《就业创业证》的程序。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创业享受税收政策的,可凭学生证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规定申领《就业创业证》,或委托所在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代为申领。
本文来源: 地方税务局
16.03.2015 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