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高院出台方案推进诉讼服务“现代化”
《方案》对现代化诉讼服务中心环境设施、区域规划、功能定位等作出明确。要求将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大厅建成宽敞明亮、温馨舒适、具有现代化气息的诉讼“窗口”,每个市要着力打造2个以上标志性、示范性诉讼服务中心。
要统一名称和标识,窗口柜台实行敞开式服务,设置“智慧法院”服务区,设专人帮助诉讼参与人自助办理诉讼业务。开辟诉讼引导、立案受理、诉调对接、调解速裁、执行事务等十余个区域,对当事人提供法律问题咨询、诉讼风险评估、多元解纷指引服务,方便当事人“一站式”办理保全、送达、诉前委托鉴定庭审以外的全部诉讼事务。
《方案》对网上诉讼服务平台建设内容及标准提出要求。为打破诉讼信息壁垒,防止网络平台重复建设,辽宁高院统一布局开发包括全省法院诉讼服务APP、网上律师服务平台、诉讼服务管理平台、电子送达平台、“保全通”“拍辅通”等多个信息化诉讼服务平台。其中,诉讼服务APP适用于法官、律师、当事人三方用户,与诉讼服务网功能衔接,具有网上立案、查询案件、在线送达、在线调解、网上缴费等功能,实现诉讼服务工作全程在线流转;网上律师服务平台将与全省律师事务所联网,面向全国律师开放,立案、证据交换、阅卷等均可在网上进行,方便律师诉讼活动;诉讼服务管理平台支持诉讼事项跨区域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促进审判体系、审判能力现代化。
升级后的12368诉讼服务热线将实现全省联网,与案件流程管理系统、诉讼服务网和诉讼服务大厅实体服务等有效衔接,共享基础数据库。当事人可拨打热线进行信息查询、联系法官、投诉举报。
《方案》就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保障工作提出要求。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解决资金、场地、人员等问题;完善诉讼服务公开、无障碍立案、诉调对接、“门诊式”解纷等机制。为鼓励争先创优,下一步,辽宁高院将开展“标志性诉讼服务中心”“优秀诉讼服务中心”“合格诉讼服务中心”命名活动,对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中涌现的先进典型予以表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