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山县获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殊荣
27.06.2016 22:30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在第26个全国“土地日”来临之际,黑山县被评为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自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开展以来,锦州市各级政府及国土部门高度重视,经组织申报、资格审查、综合评审、实地考核、第三方调查测评等工作环节,综合评定,黑山县获“第三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的通报表彰。
黑山县被评为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既是对黑山县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是锦州市开展此项工作的缩影和集中反映,同时,也为锦州市继续做好该项工作树立了标杆。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27.06.2016 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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