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银行职员诈骗300多万玩“黑彩”
33岁的王某是大石桥市某银行的职员,收入不错,原本有一个美满的家庭,可是由于痴迷于“黑彩”,为筹集购买“黑彩”的资金,他以做生意急需资金为由,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利用车辆及虚假的房证做抵押,在2013年4月至2013年11月间,骗取多名受害人300余万元,这些钱全被其挥霍。近日,法院一审判处王某犯诈骗罪获刑十二年。
欠外债妻子离家而去
1981年出生的王某,大学毕业后在大石桥市某银行工作,收入不错,2013年上半年开始,经不住“购买黑彩可获暴利”的诱惑,王某抱着试试看的心理购买,但是总是输多赢少。梦想着总有一天可以中大奖,王某很快花光了家里的积蓄。
此后,王某并未收手,而是四处借钱想翻本,家里欠下不少外债。王某的妻子为保住家庭,以离婚相逼,劝丈夫回心转意,可王某仍旧一心扑在“黑彩”上,不能自拔,绝望的妻子只好离家而去。
为翻本不择手段骗钱
在王某看来,可能扳回本钱的唯一办法,就是继续购买“黑彩”,期待有朝一日中大奖。于是,他开始用各种借口向朋友骗取现金。
2013年9月22日,王某以做生意急需资金运转,答应每月给2分的利息,向季某借了30万元。
2013年10月13日,王某给孟某打电话,“我儿子拉肚子出血了,要去沈阳看病,现在手里没钱,借5万元给孩子看病,就用10天。”
孟某说,“给孩子看病借给你钱可以,但是你不准用这钱干别的,10天之内就得还我。”
次日中午,孟某将5万元钱交给王某,王某写了一张欠条。
2013年10月18日上午9时许,王某没有上网买黑彩的钱了,便给朋友王某某打电话,“我要进电缆倒不开钱了,借我40万,一个月内还钱。”当天晚上,王某某将40万现金交给王某,王某打了欠条,并拿出假房照做抵押。
就这样,王某以做生意急需资金为由,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利用车辆及虚假房证做抵押,在2013年4月至2014年11月间,先后骗取16名受害人,共计343.48万元,这些钱全被其用来买黑彩后输光。
被银行辞退后失联
在短短的七个月间,王某能够骗取300余万元,是因为王某的银行职员身份,平时开着一辆丰田霸道车上下班,很多受害人都认为王某很有实力,对王某会在短时间内还钱深信不疑。
2013年11月初,受害人景某借给王某50万元后,曾多次去银行找王某,每次工作人员都说王某休假了,景某经多方打听,才知道王某因经济问题已被银行辞退了。
2013年12月20日,王某的手机停机,再也联系不上了,景某发觉被骗,立即报警。
王某欠下巨债后,跑到吉林躲了起来,知道自己已被公安机关通缉,于2014年2月13日到大石桥公安局自首。
犯诈骗罪获刑12年
近日,大石桥市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欺骗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被告人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为了保护公民的财产不受侵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相关规定,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20万元,责令王某退赔受害人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