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车停沈阳同一地点一动不动 17天内收11张罚单

17.12.2015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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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3日,盘锦车主张先生将车停到沈阳市和平区南京街梅龙镇饭店左侧路头的位置,之后便匆忙赶往附近医院护理住院急救的的老伴。

  从11月13日至12月1日,17天的时间,这辆一直停着没动窝的车,被连续处罚11次之多。

   车子同一地点一动不动 17天内收11张罚单

  “当时我只看到车上有半张残缺不全的罚单,也没当回事,后来一查,竟然多了11条违法记录。

  从这张违法记录单上能清楚地看到,在11月16日和24日,张先生的车各被处罚两次,且间隔都在三小时以内。

  细心的“法丝儿”可能已经发现了,在“违法地址”一栏中,有的写着“沈阳市南宁南街66”,有的写着“沈阳市民主路183号”,还有的写着“沈阳市民主路南宁南街”。

  但其实,它们都是同一处地方!之所以如此,皆因开具罚单的既有交警,也有辖区派出所民警。在录入信息系统时,处罚单位统一成“沈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和平一大队联勤中队”。

  “一天两罚”、“重复处罚”,对于沈阳交警这种“蛮拼的”做法,张先生表示完全无法理解和接受。

  张先生的这些疑问,相信也是很多人心里共同的疑问。毕竟下一次遭遇这种情况的,可能就是你。

  张先生说,自己的车如果确实违停,他愿意接受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处罚,但不会为那些不明不白的罚单买单。

  有交警内部人士告诉记者,“车辆违法停车,如果车辆没有移动过,无论停多少天,只算一次违法行为。和平交警的做法属于重复处罚。

  辽宁省委党校法治辽宁研究中心副主任杨大越表示,《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张先生的车,在同一地点、静止不动的情况下被交警重复处罚,这种做法属于权力滥用,是对公权力的亵渎,使得法律丧失了应有的尊严。”杨大越说。

  更让张先生想不通的的是,难道能罚11次就不能告知当事人一次吗?“查警务通,或者通过车管所都能找到车主,他们却没有这样做,只是选择一次又一次的贴罚单”。张先生说。

  对于张先生反映的情况,交警有关部门表示,处罚确实存在问题,但无法立刻纠正,需要张先生先提请行政复议,才能把重复处罚的罚单撤销。

  “明明他们做错了,现在还要折腾我,哪有这种道理?”张先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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