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谎称4.2亿汇款被扣 行骗借钱
谎称4.2亿汇款被扣 行骗借钱
因诈骗获刑十三年八个月 曾有两次诈骗前科
女子陈某称有四亿二千万的汇款被扣,向他人借款,骗取钱财。
近日,法院发布案件判决结果,陈某因诈骗获刑十三年八个月。
2013年2月,43岁的陈某和丈夫在婚姻登记处签署离婚协议并办理了离婚手续,约定以陈某名义购买的沈阳市铁西区一处房产及一个车位归丈夫所有。
4月,陈某称自己急需用钱,将已经归前夫的房产及车位出售给王某,王某分三次给付陈某部分购房款共计18.5万元,后陈某不能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将18.5万元占为已有,未予返还。
6月,陈某对在银行工作的韩某称,前夫从境外汇入国内的钱款因汇入途径不合法,被外汇管理局冻结,需要钱打通关系,才能办理解冻事宜,钱解冻后可以存入韩某工作的银行,以此向韩某借款40万元,后经韩某催要,陈某返还韩某10万元。
10月,陈某向在麻将社相识的包某谎称,她在澳门赌场从事洗码生意,有四亿二千万的国外汇款被扣押,11月就能返还,取得包某信任。
之后,陈某谎称从房产局的朋友处借了30万元公款,用于经营澳门赌场洗码生意,为归还公款向包某借款骗取包某30万元。
11月,陈某以向法院支付被扣押国外汇款的罚款为由向包某借款,骗取包某6万元,用于偿还欠款。
2014年2月,陈某被刑事拘留。此前,她曾有两次诈骗前科。案发后,陈某家属主动返还包某10万元。
今年8月,法院审理此案认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五十万元;责令其退赔王某三人74.5万元。宣判后,陈某不服,提出上诉。
近日,法院发布案件二审结果,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