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质监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贯彻中发〔2016〕7号文件精神(图)

21.02.2016  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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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省局召开2016年第3次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7号)精神,并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会议由省局党组书记、局长窦宝臣主持。

会议认为,中央7号文件与《国务院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国发〔2014〕28号)一以贯之,与辽宁振兴发展实际高度契合,从完善体制机制、推进结构调整、鼓励创新创业、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加强质量、品牌和标准建设”的目标任务。中央7号文件的出台,对于辽宁老工业基地新一轮全面振兴具有重大意义。要坚持深入学习、全面领会、准确把握、“”字当头,把抓好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

会议提出了学习传达中央7号文件精神的明确要求:

一是认真组织传达学习。只有不断深入学习,才能领会把握准确,才能贯彻落实到位。除中央7号文件,还要持续深入地做好总书记在各省区市党政主要负责人研讨班上的讲话、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讲话,以及李希书记在省局报告上批示的学习。

二是全面深入领会把握。要准确把握中央对东北老工业基地面临形势的分析,准确把握中央7号文件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省局党组成员和相关处室、单位负责同志都要进行专题发言,通过党课、研讨、座谈、解读等形式,把全省质监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突出看齐意识和核心意识。

三是切实抓好贯彻落实。目前辽宁的质量、品牌和标准水平仍有很大差距。贯彻落实好中央7号文件精神,就是要抓住把品牌这个核心,守住质量安全这个底线,在质量提升、品牌创建、安全保障上取得实质性进步。

会议提出了贯彻落实中央7号文件精神的具体措施:

一是积极争取质检总局支持。各相关处室和单位在要在争取资金、项目、政策支持、放权等事宜与总局有关部门密切沟通联系,并提出具体意见。此项工作由分管局领导负责,质量处牵头,相关处室和单位配合。

二是出台贯彻落实中央7号文件和省政府责任分工的实施意见。做到责任明确、分工到位,要落实到具体的单位、处室和局领导。此项工作由分管局领导负责,办公室牵头,相关处室和单位配合。

三是起草向求发省长的汇报材料。认真阐述辽宁质量工作现状,要用数据说话,高度概括、突出重点、实事求是。汇报省局新领导班子努力补齐短板、从零起步,推动事业发展,促进改革创新,使全省质监工作达到新水平的过程。提出推进质量、品牌和标准建设上台阶,实现实质性提升的意见。

会议还安排部署了近期有关工作。省局局领导,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