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最新取消调整178项 行政职权事项 3项涉及地税机关
08.08.2016 16:35
本文来源: 地方税务局
来源: www.lnsds.gov.cn
近日,辽宁省政府发布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辽政发〔2016〕48号),决定取消调整行政职权事项178项。其中涉及省地税的有3项行政职权事项。包括:企业印制发票审批、耕地占用税减免审核及契税减免审核。其中,企业印制发票审批和耕地占用税减免审核已取消,耕地占用税减免由主管地税机关实行备案管理,契税减免审核下放至市级地税机关。
全省地税机关将做好取消调整行政职权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对于取消的行政审批等事项,将采取有效措施,落实监管责任;对于下放的行政审批等事项,将认真做好承接工作,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同时,将合理确定下放事项的承接过渡期,加强对基层的指导培训和技术支持,确保承接落实到位。
本文来源: 地方税务局
08.08.2016 1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