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举行“3·15”宣传活动(图)
3月15日9时30分,我市在老城区宏运新天地门前举行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今年的主题为“携手共治,畅享消费”。此活动由葫芦岛市政府主办,市工商局、市消委会牵头,市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导小组下辖的17家成员单位以及6家诚信商家协同参与。活动现场,宏运商业集团代表诚信企业宣读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践行诚实守信经营倡议书。副市长柴力君出席活动并讲话。
普及维权知识公布维权案例
活动现场,主办方公布了我市相关单位在充分发挥监管职能,倾力化解消费矛盾纠纷,着力解决关系社会民生和消费领域的热点、难点方面取得的成就。2014年,市消委会积极履行自身职能,充分贯彻落实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认真查办各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倾力受理调处消费者申诉,全年共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等各类消费诉求128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7万元。现场公布了具有代表性的10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活动现场,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成员单位详细讲解如何识别假冒伪劣商品常识,并积极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扩大消费维权组织网络,引导企业和市民共建和谐健康、文明有序的消费环境,赢得了广大消费者的广泛认可。
现场受理投诉过后调查处理
今年相较往年,来现场投诉的人数较少,工作人员仅受理两例消费者投诉。
第一例为一位老人花399元选购了一款双卡双待手机,仅卡1能够正常使用,而卡2无法正常使用,但在维修方面,没能与商家达成共识。
第二例为一个男性消费者在某商家购买了一款琴具保养水,用该商品清洗过新买的价值三四千元的琴具后,琴具表面的漆出现花面,找到商家协商,商家只同意退货,不同意赔偿其他损失,消费者希望为自己讨个合理说法。
工作人员对消费者投诉的情况进行了认真记录,并承诺会尽快展开调查,尽快给出答复。
记者 王雪娇 金鑫 单云飞 潘笑怡 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