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公安局组织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

05.12.2014  13:15

  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权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形成守法光荣的社会氛围,12月4日上午,在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沈阳市公安局组织开展了以“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法治中国”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日活动。

  沈阳市公安局与和平分局共同在沈阳中兴商业大厦门前设立主会场进行了集中宣传。市公安局法制、出入境、社区警务、食药侦、刑警、治安、禁毒、交警和消防等相关警种部门在主会场共同进行了现场宣传。

  活动当天,重点宣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基本特征和主要内容,宣传了国家基本法律,大力推进全社会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活动中,民警向群众发放了法律法规宣传册、安全防范宣传单,广泛宣传防诈骗及交通、消防安全防范常识;展板展示了近年来我市打击违法犯罪的各项战果,便民利民惠民举措。现场还搭建了便民服务咨询台,针对如何防范“两抢一盗”、传销、诈骗等侵财类案件,以及实际生活中遇到的相关法律困惑进行了现场解答,并听取群众提出的意见与建议,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通过宣传,进一步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此次宣传活动,作为整个宣传周的启动仪式,将在全市掀起一轮集中宣传高潮。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也将分别开展法制讲座和送法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工地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