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93号汽油降至6.46元/升 降幅冲抵消费税

13.12.2014  09:36
资料图。 - 新浪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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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11月29日起今年首次上调成品油消费税后,12日成品油消费税再次提高,但恰逢罕见力度的油价再次下跌,此次调整后国内柴汽油价格仍会下降。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2日联合下发通知,自2014年12月13日起,将汽油、石脑油、溶剂油和润滑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提高0.28元,由现行每升1.12元提高至1.4元;将柴油、航空煤油和燃料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提高0.16元,由现行每升0.94元提高至每升1.1元。航空煤油继续暂缓征收。

  国家发展改革委12日称,此次成品油价格调整幅度,是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综合考虑12月12日前10个工作日国际市场原油平均价格变化情况以及国内成品油消费税提高等因素计算确定的。按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测算,汽、柴油价格每吨可分别降低670元和640元。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规定,折合每吨影响汽、柴油价格分别少降500元和240元。两个因素相抵,国内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170元和400元。

  这是今年内连续两次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与首次调整恰逢油价“九连跌”窗口,最终该下降幅度与提税相互冲抵,油价保持不变不同,此次调整赶上油价下调力度空前的“十连跌”窗口,调整额度不及油价下降空间,最终实现了提税与降价同步。

  短期连续上调成品油消费税释放出怎样的政策信号?如果油价继续跌,调税会成为常态吗?提税和公路收费是否重复征收?针对社会关注的诸多热点问题,记者进行了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