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改革首日:5分钟完成立案

05.05.2015  09:27

  昨天是立案登记制度改革的首个工作日,记者探访了全国试点的基层——和平区法院诉讼服务大厅,窗口接待78人次,广受关注的民告官的行政案件仅有1件,立案数量未出现大幅波动。

  登记制首例立案仅5分钟

  5月4日8时30分,李宗胜走进和平区法院诉讼服务大厅,从叫号机上拿到了001号,成了推进立案登记制度改革的首例立案。

  李宗胜是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律师,因一起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成为当事人的代理律师。令他没想到的是,仅仅用了5分钟,一起涉及多个被告主体的合同纠纷案件便完成了立案手续。而他也成为立案改革启动后,和平法院成功立案第一人。

  “放在以前,这样的案件在5分钟内完成立案是不可能实现的。”虽然身为律师,但面对如此高效、快捷的立案流程,在拿到法院出具的诉讼费缴费告知凭条后,李宗胜不免有些激动。

  “以前到法院立案,法院要审查的材料比较多,比如诉讼时效是不是过了、庭审中遇到的诉讼证据是否齐全,立案要求非常严格。在审查结束后,法院通常会将材料留下,然后在7个工作日内才能通知当事人法院是否予以立案。”李宗胜告诉记者,以往为了得知代理的案件是否立案成功,自己不得不多次前往法院……

  李宗胜告诉记者,当日顺利完成立案经历了四步:第一步,看诉状。因为是律师,法院审查了代理人的委托手续,李宗胜的律师函、律师证;第二步,在确定代理身份后,法院又审查了被告的基本信息,确定具体明确的被告。因为被告是企业,李宗胜事先在工商部门调取了被告的档案;第三步,法院审查了涉案的基本合同;第四步,法院确立案件属于和平区管辖,就直接立案了。

  督导组明察暗访立案情况

  据了解,最高法院派出督导组,对全国法院立案登记制度改革工作进一步督导。省法院成立3个督导组,5月4日开始,深入全省各级法院明察暗访,实地检查督导工作。各中院均成立督导组,加强对所属基层法院的检查指导。对发现的问题,将通报批评,督导整改。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要把立案过程中存在的不接受诉状、接受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补正诉状内容,以及有案不立、拖延立案、人为控制立案、年底不立案、干扰立案、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或决定等违法违纪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对有关责任人员和主管领导,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至昨天14时,和平区法院立案窗口接待78人次,其中43人次经导诉咨询岗提供诉讼辅导后离开,未提供材料要求登记立案。有35件(人)申请民商事、行政、国家赔偿及执行案件登记立案,其中民商事案件24件,现场登记立案23件,立案调解1件;行政案件1件,当场立案1件;国家赔偿案件1件,经诉讼辅导后暂不要求登记立案;执行案件9件,当场立案9件。全国法院实行登记立案首日,和平法院登记立案数量未出现大幅波动。

  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梅天磬摄影记者常晟罡

截至上月沈阳市营商办解决企业诉求200件
  本报讯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董丽娜报道截止到Syd.Com.Cn
小区消防通道画上停车位 警方取缔
  沈阳市和平区集贤街38号刚刚引进新物业,Syd.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