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仅少数电商支持食品“7日无理由退货”
05.02.2015 13:38
本文来源: 辽宁频道
随着网络购物环境的日益改善,不少消费者开始在网上购买食品、保健品。那么,销售食品、保健品的各大电商对“7日无理由退货”的执行情况如何?在其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中都是如何规定的?这些规定是否公平、合理?就这些问题,记者日前对21家销售食品、保健品的购物网站进行了调查。
在被调查的21家销售食品、保健品的电商中,仅有少数电商销售的食品、保健品类商品能够按照《消法》的规定,支持“7日无理由退货”,占被调查电商的24%。调查发现,凡是不支持“7日无理由退货”的电商均采用了“一经签收,则不予退货”的规定。多数电商不支持“7日无理由退货”的理由是“食品、保健品类商品属于特殊商品”。即便支持“7日无理由退货”的电商也对豁免商品的种类进行了扩充。
一些电商自己对“7日无理由退货”作出的规定,与《消法》的立法本意相悖,不同程度地减轻了商家的责任,规避了自己的义务,包括一些电商不加分析地规定“出现渗漏、性状改变、使用、食用等人为情形视为影响二次销售的商品不予退货。”如果“渗漏、形状改变”是因物流公司等非消费者的原因导致,怎么办?针对这些问题,专家指出,法律有时作出的规定,是一些原则性的规定,不可能包罗万象,需要行业协会、企业在贯彻落实时,结合具体情况进一步予以细化,包括制定行业和企业规章等,但前提是不违背法律的立法宗旨和本意。据《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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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2015 1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