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为15个贫困县30.86万人建档立卡
7月20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15个重点贫困县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从今年起至2019年,辽宁将实现岫岩县等15个重点贫困县30.86万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为100个公立中心卫生院或偏远乡镇卫生院备齐相应的医疗卫生设备,实现因病致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全覆盖,年满60周岁以上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发放养老金,改造翻建3000户危房。
医疗:40项临床检查项目费用减免20%
按照《计划》,今年辽宁将为15个重点贫困县的100个公立中心卫生院或偏远乡镇卫生院购置配齐DR、彩色超声仪、自动生化分析仪等必备医疗设备;取消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县域内住院补偿起付线;对患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发一张健康卡、建一个健康档案、明确一所定点医疗机构、确定一个家庭医生团队、签订一份服务协议书、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免收挂号费、院内会诊费、肌肉注射费,对CT、MRI等40项临床检查检验项目减免20%费用。
教育:到2019年每个乡镇至少办一所公办幼儿园
按照《计划》,15个重点贫困县将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到2019年,每个乡镇至少办好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普惠性幼儿园学位覆盖率达到76%,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招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实行减免费用,对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发放入园资助金。
此外,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和教科书费,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对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对高中阶段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当年考入全日制高校的学生(研究生、本科生和高职学生),优先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救助:脱贫家庭继续低保渐退最长不超2年
按照《计划》,辽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低保对象,因参与扶贫开发实现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可视其收入状况、稳定程度,继续给予一定时期的低保渐退,最长不超过2年。
就业: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3年内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按照《计划》,对企业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按照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给予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并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30%-50%给予岗位补贴。
此外,优先推荐毕业学年和离校未就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并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60%给予见习补贴。对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参加有组织劳务输出的,给予一次性铁路、公路或水运(路)交通补贴。
保障:年满60岁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发放养老金
按照《计划》,辽宁将把年满60周岁以上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发放基础养老金范围,按照国家统一安排调整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确保符合条件的年满60周岁以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时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
交通:今年将建扶贫公路2741公里
按照《计划》,2017年将安排扶贫公路建设2741公里,2018年拟实施交通扶贫公路建设1660公里,2019年根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实施干线公路低标准路段和撤并村通油路等农村公路新建工程1729公里。沈阳晚报、沈报融媒记者唐心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