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

全省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工作全面完成
全省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是今年省委、省政府重点民生工作。全省各级民政部门高度重视,咬住目标加油干,多措并举抓落实。省民政厅联合省财政厅及时制定《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工作实施方案》,报请省政府审议通过后,下发《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各市民政部门积极会同财政等部门制定工作方案,测算提标幅度和资金需求。截止到5月31日,全省14个市全部出台了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文件,确定了新的标准,提标幅度均达到省政府要求。提标后,全省城市低保平均标准达到592元/月,提高6. 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