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经营许可证

我省推进新版GSP取得了成效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监[2013]32号)和省局《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实施意见》(辽食药监市发[2013]144号)要求,2015年12月31日前,所有药品经营企业都必须达到新版药品GSP要求。我省现有药品批发企业356家,省局组织完成318家企业现场检查工作,为307家企业核发了药品GSP证书并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对不符合要求的21家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对严重违反GSP的1家企业依法撤销其GSP证书;我省现有药品零售企业1.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