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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工信部:未经用户同意不得发送商业性短信
工信部:规定自2015年6月30日起施行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未经同意发商业短信最高罚3万
法制网北京6月1日讯 记者万静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工信部明确未经用户同意 不得发送商业性短信
记者28日从工信部获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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